毕福剑是被谁害的(毕福剑怎么出的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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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福剑是被谁害的(毕福剑怎么出的事)

澄清毕福剑视频风波的四个事实

澄清以下四个关于毕福剑视频风波的事实:

首先,发布视频不是告密者

一些国内外媒体危言耸听,认为发布毕福剑视频的行为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失去互信,被斥为不道德的告密者;什么是告密者?也就是说,向有关部门举报他人的私人言论或活动(见《现代汉语词典》说明),可以看出举报的要点有两点:一是向有关部门举报;二、以个人或团体名义的秘密信息。既然发布视频的人不是在偷偷告诉相关部门的私人言行或活动,而是在网络媒体上公开发布,那么发布者的行为就不是告密者;因此,要将发布视频的行为界定为线人,首先要了解线人的基本概念。

第二,毕的言行不只是调侃、戏谑、羞辱

毕福剑是被谁害的(毕福剑怎么出的事)

部分媒体舆论将毕福剑的言行定性为嘲讽、戏谑、羞辱;而避而不谈毕福剑用粗言秽语侮辱毛泽东;不过,如果看过这个视频的人持有公正客观的立场,不难得出毕福剑侮辱了毛泽东人格的结论。

三、毕的法律责任

关于毕福剑言行中的道德责任、社会责任和惩戒责任,已经有很多公开报道,但都忽略了毕福剑侮辱性言行中仍然存在的法律责任;毛泽东不仅是人民的领袖,也是我们国家的公民。虽然毛泽东已经去世多年,但根据我国宪法、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有效的审判案例,从属于毛泽东人格权的名誉权仍然享有法律保护;根据名誉侵权的要求:行为人客观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,为第三人所知。侵权人有侮辱、诽谤等行为的。所谓侮辱,是指以言语或行为公开损害他人人格、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。侮辱可以是口头的,也可以是行为的。毕福剑在很多人面前侮辱毛泽东,可以认为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侮辱行为,显然符合上述要求。因此,毕福剑的言行违反了公民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,禁止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。如果后人据此提起名誉侵权民事诉讼,毕福剑应承担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。尽管多年来羞辱和侮辱毛的事件时有发生,毛泽东之后的人们也保持了慷慨的沉默,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的这种辱骂行为没有法律责任。这种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在欧美法律体系中也是被禁止的。

4.毕的言行不再属于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

言论自由主要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:1。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、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社会公德、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;2.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侮辱或者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。凡发表对他人有害的公开言论的,应对言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。巴毕在许多人面前侮辱毛泽东,这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限度,也不再属于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。

视频风暴出现后的许多天里,一些舆论有意混淆或模糊了与之相关的概念和行为界限,如告密者和曝光者的行为界限、视频发布、法律与道德的界限、言论自由的界限等。因此,我想写这篇文章来纠正事实。